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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所夜間服務注意事項
時間 週一至週五17:30~20:00 (若有變動請依實際公告為主) 受理項目 一、身分登記 出生登記、死亡登記、認領登記、收養及終止收養登記、結婚登記、監護登記 二、遷徙登記、出生地登記 三、印鑑登記及印鑑證明核發 四、核發戶口名簿、門牌整編證明 五、核發戶籍謄本(除日據謄本外)、英文謄本
(詳情請點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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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早生活。玩。藝 文物展 展出日期:即日起至98年底止。 展出地點:士林戶所(臺北市士林區中正路 439號)三樓民眾洽公區。 展出內容:大紅花轎、太師椅、龜印、糕模、箸籠、糖塔模、古早飯桶等......古早味閩式生活用具。 (詳情請點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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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婚誌喜 別忘了到戶政事務所辦理結婚登記,結婚登記日 是婚姻生效日 |
民法第982條規定:「結婚應以書面為之,有2人以上證人之簽名,並應由雙方當事人向戶政機關為結婚之登記」。 自97年5月23日起,結婚雙方當事人須向戶政事務所辦理結婚登記,始生效力。結婚當事人雙方須向其中一方戶籍所在地之戶政事務所提出申請,並可預約結婚登記日期。如無法於結婚當日親自到戶政事務所辦理結婚登記日前三個辦公日內,向戶政事務所辦理結婚登記,並指定結婚登記日,戶政事務所應依結婚當事人指定之日期,完成結婚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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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詐騙宣導 |
請大家告訴大家,共同打擊犯罪,預防詐騙。 |
| 服務時間 |
互動服務 |
- 星期一至星期五 08:30∼12:30、13:30∼17:30
- 中午彈性辦公 12:00∼13:30
- 夜間延長辦公 17:30∼20:00
- 未實施夜間服務其他縣市,則先行收件
- 士林區戶政工作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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